河 南省 教育 廳處 室函 件
教職成函〔2019〕594 號
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關于做好 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工作的
通 知
各高等職業學校:
為貫徹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精神,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工作的通知》( 教高
〔2019〕787 號),現就開展 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以下簡稱“省級教改項目”)立項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條件


省級教改項目分為三類:省級重大項目、省級重點項目和省級一般項目,層次比例分別為 5?、30

和 65?。
(一)立項選題。項目選題應依據《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
方案》,結合本省、本單位實際情況,選擇具有較高理論與實踐價值、富有創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決創新人才,特別是技術技能人才培養中面臨的關鍵問題,重點在人才培養體制、模式、途徑、方法和評價等方面進行突破,對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具體選題范圍可參照《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改研究課題選題指南》(附件 1,以下簡稱“立項指南”)。
(二)立項要求。
1.符合新時代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理念,具有較強的科學性、適用性、創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較好的研究基礎和較強的研究力量。學校在經費和條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證。
3.研究目標明確,研究思路清晰,有整體的研究設計方案,有明確的預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廣價值,具有較強的實踐意義和可操作性。
5.支持和鼓勵多所院校聯合申報,促進校際間的交流與合作。鼓勵學校吸收行業、企業及其人員參與教改項目研究與實踐。聯合申請的項目需明確主持學校及項目負責人。
6.項目主持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有豐富的教學實踐經歷、較高的研究水平、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主持完成過校級以上教改項目。項目主要成員必須直接參加項目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
根據課題的前瞻性、先進性、創新性和實踐性,遴選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重大項目原則上需兩所及以上學校
(單位)共同申報、研究和實踐。
二、立項辦法
(一)立項范圍。省級教改項目立項范圍為全省高等職業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拓展到有關研究會。已列入教育部、全國或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省教育廳、省級以上教育科學研究機構、學會及其他單位立項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已獲得省級以上教學成果獎的項目,不得再申報;在研尚未結項的省級教改項目主持人不得重復申報。
(二)立項方式。省級一般項目由學校推薦,省教育廳審核認定。省級重點項目、省級重大項目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審確定。
(三)立項數量。2019 年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省級教改立項 200 項,包括省級重大項目、省級重點項目、省級一般項目。



(四)申報限額。省教育廳依照學校層次結構、教學改革成效、教學成果獲獎等情況,將申報限額下達各學校(見附件 2);其中,上兩屆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得單位每項單列一個指標。立項向國家“雙高計劃”學校、國家級優質學校適當傾斜。省級重大項目包含在學校申報總體限額內,省級重點項目數量不超過限額的 30?。校級領導主持的申報項目不超過限額的 30?,教學一線教師(不含中層正職及以上)主持的申報項目不低于限額的 40?。
學校在推薦項目立項時應統籌考慮,對教學名師、骨干專業教師和精品課程主持人等給予傾斜。項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員限主持 1
項或參與 2 項教改項目,項目成員數量(含主持人)限 8 人,跨
單位合作項目成員數量每增加一個單位可增加 3 人,最多限 5 個
單位 20 人。
省級重大項目由省教育廳從重點項目中遴選,由國家“雙高計劃”學校、國家級優質學校、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以上的學校牽頭組織申報,每校不超過 2 項。
三、遴選程序
(一)單位推薦。各學校要同步開展校級教改項目立項建設。省級教改項目要組織專家擇優遴選,經校內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廳推薦。只接受學校推薦的項目,不受理個人申請。超過 1 個以上的推薦項目應排序申報。兩個及以上單位申報的項目,由主持人所在單位申報。學校做好對項目主持者、參與者的資格審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表現“雙把關”。確保參與者政治過硬、參與教師的師德師風表現過硬。
(二)專家評審。省教育廳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省級一般項目以審核認定方式確定,省級重大項目、省級重點項目通過公開答辯、集中評審方式遴選確定。評審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遴選。
(三)網上公示。省教育廳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對省級教改擬立項項目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立項公布。擬立項的省級教改項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省教育廳批準公布。
四、項目管理
(一)研究時間。省級教改項目研究與實踐周期一般為 2 年,
特殊情況經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后可適當延長,但不超過 3 年。
(二)研究經費。省教育廳對省級重點以上項目給予經費資助,學校不低于 1:1 的比例配套;對省級一般項目,學校給予不低于 2 萬元經費支持,用于項目調研、學術交流、實踐應用、成果推廣等,保證項目順利完成。
(三)研究管理。省級教改項目以項目管理形式實施。省教育廳負責省級教改項目的立項建設、成果鑒定和成果獎勵。學校負責項目過程管理,保證經費投入,督促檢查指導,實行年度考核,及時將項目研究階段性成果應用到人才培養工作實踐中。
(四)研究人員。省級教改項目實行主持人負責制,項目主持人具體負責項目的調研論證、方案設計、成果鑒定、實踐應用和經費使用等工作。項目主持人及成員在研究實踐期內原則上不允許變更,項目結項前,對確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研究與實踐者,須學校審核,在申請結項之前 3 個月,報省教育廳同意、備案。項目成果鑒定后不得再次變更。
(五)項目撤銷。省級教改項目研究實踐期內無故未完成研究任務,省教育廳予以撤銷,并核減所在學校下次省級立項的申報限額。
五、相關要求
請各學校務必于 12 月 11-12 日將立項申報有關材料報送至河南經貿職業學院(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北路行政樓 A 座 208室),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須報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請書》(附件 3,1 式 3 份)、《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報匯總表》(附件 4)和校級教改立項文件、推薦公示文件(各 1 份),并附上述材料電子版一份。電子版報送時,郵件主題請注明學校名稱。
2.相關證明材料:項目主持人和主要參加人員近年來教育教學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指最具代表性、與所報項目相關的證明材料),包括與項目有關的獲獎證書復印件(不超過 3 項)、正式
發表的論文(不超過 3 篇)或出版的專著目錄復印件。證明材料
1 式 3 份,按序裝訂成冊。
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不退,請自行留底。申報材料嚴禁弄虛作假、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取消立項資格。
省教育廳職成教處聯系人:王真真聯系電話:0371-69691878
電子信箱:
henanzhijiao@126.com河南經貿職業學院科研外事處:常喆聯系電話:15837168635
附件:1.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選題指南
2.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報限額
3.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請書
4.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報匯總表
5.《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請書》填報事宜說明
2019 年 11 月 20 日
(主動公開)
附件 1
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選題指南
《指南》為參考選題方向和范圍,申報者應在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和《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精神,圍繞教育教學改革實踐中的現實問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具體確定研究內容。對《指南》未涉及到的選題范圍,申報者可根據需要自行選題。
一、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研究
1.習近平關于教育(職業教育)的重要論述指導職業教育實踐相關研究與實踐
2.職業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相關研究與實踐
3.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研究與實踐
4.職業院校課程思政、專業思政建設研究與實踐
5.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革命文化融入教育教學相關研究與實踐
6.職業院校校園文化建設研究與實踐
7.職業院校開展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研究與實踐
8.職業院校學生核心素養培養(工匠精神)、素質能力大賽研究與實踐
9.職業院校加強公共基礎課教學、公共基礎課與專業課融通的實踐研究
10.健全德技并修、工學結合育人機制的實踐研究
二、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研究
1.職業教育類型教育相關問題研究與實踐
2.河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職業教育中高職銜接相關研究與實踐
3.河南省職業院校“雙高”建設、高等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研究與實踐
4.河南省職業教育集團化、聯盟式辦學機制、模式的實證研究
5.基于產教融合聯盟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研究與實踐
6.產教融合型企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建設研究與實踐
7.國家產教融合型城市建設背景下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研究與實踐
8.企業參與職業教育辦學動力機制、行業有效參與職業教育辦學研究與實踐
9.職業院校探索混合所有制辦學的實踐研究
10.職業院校服務高質量發展相關研究與實踐
11.職業教育服務國家和區域重大發展戰略研究與實踐
12.職業教育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發展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研究與實踐
三、人才培養模式研究
1.基于“1+X”證書制度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研究與實踐
2.“1+X”證書制度試點和推廣實施路徑研究
3.職業教育彈性學制、學習成果認證和“學分銀行”制度的實施研究
4.河南省職業教育現代學徒制相關研究與實踐
5.河南省中高職貫通人才培養模式、本科層次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研究與實踐
6.河南省職業教育技能大賽制度、推進技能大賽全員化進程相關研究與實踐
7.建立河南特色“職教高考”制度建設、完善“文化素質+
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辦法研究與實踐
8.滿足多樣化生源需求的培養模式研究與實踐
9.河南省職業院校開展高質量職業培訓研究與實踐
10.河南省職業院校創新創業教育研究與實踐
四、專業建設研究
1.河南省職業院校高水平專業(群)建設研究與實踐
2.專業(群)建設服務產業升級研究與實踐
3.基于產業結構調整的專業動態建設機制研究與實踐
4.職業院校教育鏈、人才鏈和產業鏈、創新鏈有效對接研究與實踐
5.人工智能背景下職業院校專業建設問題研究與實踐
6.中高職專業有效銜接與建設實踐研究
五、課程教學研究
1.職業技能標準與職業院校專業課程標準的有效對接研究與實踐
2.職業院校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相關研究與實踐
3.職業精神與職業技能融合培養的實踐研究
4.河南省職業教育共建共享專業教學資源庫建設研究與實踐
5.河南省職業教育在線精品課程研究與實踐
6.學分制背景下的課程體系改革研究與實踐
7.河南省職業教育校企“雙元”合作開發教材建設、新型活頁式和工作手冊式教材建設研究與實踐
8.職業院校智慧校園建設現狀與對策研究與實踐
9.職業教育信息化教學資源建設規范與標準、共建與共享機制研究與實踐
10.職業學校網絡學習空間、虛擬仿真實訓平臺建設研究與實踐
11.職業院校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創新研究與實踐
12.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5G、區塊鏈等新興
技術在職業教育發展中的應用研究
六、教師隊伍建設研究
1.職業院校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研究與實踐
2.河南省職業教育教師相關標準研究與實踐
3.河南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研究與實踐
4.校企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實踐研究
5.河南省省級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建設研究與實踐
6.“雙元結構教師小組”的構建、教學運行、保障激勵等相關研究與實踐
7.職業教育大師(名師)工作室建設研究與實踐
8.職業教育教學名師成長機制與培養模式研究與實踐
9.職業院校兼職教師隊伍建設及管理制度研究與實踐
10.職業院校教師激勵保障機制研究與實踐
11.職業院校教師教學能力提升、專業教師實踐教學能力培養培訓研究、教學能力大賽研究與實踐
12.推動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和職業院校教師雙向流動研究與實踐
七、人才培養質量評價與保障研究
1.產教融合導向的職業教育評價體系研究與實踐
2.第三方有效參與教學質量評價機制的研究與實踐
3.河南省職業教育畢業生質量標準、河南省職業教育畢業生就業質量評價研究與實踐
4.河南省職業教育專業教學標準、課程標準、頂崗實習標準、實訓條件建設標準(儀器設備配備規范)建設研究與實踐
5.職業院校教學診斷與改進相關研究與實踐
6.河南省職業教育督導評估研究與實踐
說明:以上條項均為選題內容的大方向,不是具體項目名稱。申請者不應直接使用本指南中的某一條項作為具體的研究題目,應參考本項目指南,根據學校和個人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申報項目。
附件 2
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報限額
序號 |
學校名稱 |
申報數量 |
1 |
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 |
12 |
2 |
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9 |
3 |
河南農業職業學院 |
9 |
4 |
河南職業技術學院 |
9 |
5 |
許昌職業技術學院 |
9 |
6 |
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
9 |
7 |
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8 |
8 |
河南經貿職業學院 |
8 |
9 |
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
8 |
10 |
商丘職業技術學院 |
4 |
11 |
濟源職業技術學院 |
4 |
12 |
漯河職業技術學院 |
4 |
13 |
開封大學 |
4 |
14 |
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4 |
15 |
三門峽職業技術學院 |
4 |
16 |
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2 |
17 |
濮陽職業技術學院 |
2 |
18 |
河南機電職業學院 |
2 |
19 |
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
2 |
20 |
信陽職業技術學院 |
2 |
21 |
焦作大學 |
2 |
22 |
商丘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2 |
23 |
鶴壁職業技術學院 |
2 |
24 |
鄭州旅游職業學院 |
2 |
25 |
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2 |
26 |
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 |
2 |
27 |
鄭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
2 |
28 |
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 |
2 |
29 |
河南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
2 |
30 |
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
2 |
31 |
鄭州職業技術學院 |
2 |
32 |
洛陽職業技術學院 |
2 |
33 |
周口職業技術學院 |
2 |
34 |
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
2 |
35 |
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 |
2 |
36 |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
2 |
37 |
鄭州信息科技職業學院 |
2 |
38 |
漯河食品職業學院 |
2 |
39 |
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 |
2 |
40 |
河南檢察職業學院 |
2 |
41 |
焦作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
1 |
42 |
新鄉職業技術學院 |
1 |
43 |
鶴壁汽車工程職業學院 |
1 |
44 |
河南信息統計職業學院 |
1 |
45 |
永城職業學院 |
1 |
46 |
鄭州工業安全職業學院 |
1 |
47 |
安陽職業技術學院 |
1 |
48 |
駐馬店職業技術學院 |
1 |
49 |
安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
1 |
50 |
河南藝術職業學院 |
1 |
51 |
河南護理職業學院 |
1 |
52 |
河南推拿職業學院 |
1 |
53 |
許昌電氣職業學院 |
1 |
54 |
河南林業職業學院 |
1 |
55 |
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 |
1 |
56 |
南陽農業職業學院 |
1 |
57 |
河南輕工職業學院 |
1 |
58 |
河南測繪職業學院 |
1 |
59 |
濮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1 |
60 |
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
1 |
61 |
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 |
1 |
62 |
河南物流職業學院 |
1 |
63 |
河南地礦職業學院 |
1 |
64 |
鄭州衛生健康職業學院 |
1 |
65 |
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 |
1 |
66 |
鄭州澍青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1 |
67 |
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
1 |
68 |
嵩山少林武術職業學院 |
1 |
69 |
鄭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
1 |
70 |
鄭州城市職業學院 |
1 |
71 |
許昌陶瓷職業學院 |
1 |
72 |
焦作工貿職業學院 |
1 |
73 |
鄭州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
1 |
74 |
鄭州理工職業學院 |
1 |
75 |
長垣烹飪職業技術學院 |
1 |
76 |
信陽涉外職業技術學院 |
1 |
77 |
南陽職業學院 |
1 |
78 |
鄭州商貿旅游職業學院 |
1 |
79 |
鄭州黃河護理職業學院 |
1 |
80 |
洛陽科技職業學院 |
1 |
81 |
鶴壁能源化工職業學院 |
1 |
82 |
平頂山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
1 |
83 |
信陽航空職業學院 |
1 |
84 |
鄭州亞歐交通職業學院 |
1 |
85 |
空軍工程大學航空機務士官學校 |
1 |
附件 3
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請書
項目名稱:
項目主持人:
項目成員:
申請單位(蓋章):
申報類別:
成果科類: 代 碼 □□□□
推薦序號 □□□□
河南省教育廳制
一、簡表
項目簡況 |
項目名稱 |
|
起止年月 |
年 月至 年 月 |
項目主持人 |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
年月 |
|
專業技術職務
/行政職務 |
/ |
最終學位
/畢業院校 |
/ |
所在學校 |
學校名稱 |
|
郵政編碼 |
|
電話 |
|
電子郵箱 |
|
主要教學工作簡歷 |
|
主要教學改 革 和研究成果 |
時 間 |
項目名稱 |
頒發部門 |
獲獎等次 |
名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項目組 |
主要成員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職稱 |
工作單位 |
分工 |
簽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學校已具備的教學改革基礎和環境,學校對項目的支持情況(含有關政策、經費及其使用管理機制、保障條件等,可附有關文件),尚缺少的條件和擬解決的途徑。
五、經費預算
支出科目(含配套經費) |
金額(元) |
計算根據及理由 |
合 計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六、學校推薦意見
附件 4
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報匯總表
學校(蓋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推薦
序號 |
學校 |
項目名稱 |
項目主持人 |
主要成員 |
申報學校 |
申報層次 |
項目科類 |
代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聯系人: 職務: 電話: 電子郵箱:備注:此表格電子版請用Excel 填寫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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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請書》
填報事宜說明
《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請書》是省級教改立項申報、評審、批準的主要依據,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格式、欄目及所列標題如實、全面填寫。
1.項目名稱:應準確、簡明地反映出項目的主要內容和特征,字數(含符號)不超過 35 個漢字。
2.申報層次:指項目推薦為省級重大項目、省級重點項目和省級一般項目。
3.成果科類:指農科、工科、醫科、財貿科、教育類、藝術類、其他類。
4.代碼:組成形式為:abcd,其中:
ab:項目所屬科類代碼:農科—01,工科—02,醫科—03,財貿科—04,教育類—05,藝術類—06,其他類—07。
c:項目內容屬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研究填 1,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研究填 2,人才培養模式研究填 3,專業建設研究填 4,課程教學研究填 5,教師隊伍建設研究填 6,人才培養質量評價與保障研究。
d: 申報類別:屬高等職業教育填 1,其他填 2。
5.推薦序號由 4 位數字組成,前 2 位為學校推薦總數,后 2位為推薦排序編號。
6.《申請書》等書寫、打印格式:
(1)《申請書》可用原件按 1:1 比例復印(去掉“附件 3”字樣)。紙張一律用 A4 紙,豎裝,兩面印刷。文字及圖表應限定在高 245 毫米、寬 170 毫米的規格內排印,左邊為裝訂邊,寬度
不小于 25 毫米,正文內容所用字型應不小于 5 號字。
(2)《申請書》要求用中文和使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也可填好后復印或用計算機錄入后一并打印,但不得以剪貼代填。需簽字、蓋章處打印或復印無效。表中各項目均不要另附紙。
(3)《申請書》指定附件備齊后應合裝成冊(用軟皮平裝),以便于評審時閱讀。其規格大小應與推薦書一致,但不要和《申請書》正文表格裝訂在一起;首頁應為附件目錄,不要加其他封面。
上報材料要用厚牛皮紙袋裝好。每袋限裝一項成果的材料,并將《申請書》封面(復印件)和袋內材料明細表分別貼于袋的兩面。
7.所有推薦材料一律不退,請自行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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