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職業學院黨委會議事規則
發布日期:2018-12-12瀏覽量:
(2018年4月20日修訂)
學院黨委負責學院的政治領導,在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證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實施素質教育、圍繞學院教育改革與發展的中心工作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一 會議組織
(一)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托的黨委成員負責召集并主持。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黨委書記可臨時召集會議。
(二)會議組成人員:黨委全體委員,必要時可召集有關人員列席。
二 會議內容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傳達上級黨組織有關會議、文件精神。
(二)研究加強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校園綜合治理和維護學院穩定等工作的重要問題。
(三)聽取黨委委員分管的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學院黨委的工作要點。
(四)審議學院行政方面提出的有關辦學方向、指導思想、發展規劃等重大決定的草案以及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舉措。
(五)分析學院的行政、教學、后勤管理等方面的狀況,并提出指導意見。
(六)研究討論中層干部的選拔任用、考核、獎懲等問題,研究制定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方案。
(七)審議預備黨員轉正、發展黨員等例行工作。
(八)研究學院工會、團委工作的有關問題,并提出指導意見。
(九)需要由黨委會議討論或決定的其他事項。
三、會議決議
(一)會議議題由黨委書記確定,其他黨政領導和部門可以向黨委書記提出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重要問題的建議。
(二)黨委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召開。
(三)黨委會議討論的決議或決定,經過充分醞釀討論,實行民主集中制。如對重大問題發生異議,一般應暫緩作出決定,經過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后再進行討論表決。凡作出決定的事項,由主持人當場宣布。
(四)黨委辦公室負責做好黨委會議的記錄和會議紀要的編發。
(五)對黨委會議作出的決定,有關部門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及時落實到位。如在執行過程中發現新情況,應及時向黨委書記和辦公室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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