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生家庭是什么?
“原生家庭”是一個社會學上的概念,它指的是子女在成家之前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家庭。在國內,每過一段時間就會掀起一陣“原生家庭熱”,人們紛紛反思是什么造就了今天的自己,是什么影響了自己的情緒。原生家庭論是否真的如其所說,決定了我們如今的性格,在心理學中還尚存爭議。學者喻柏雅和賈薇薇(2018)都認為原生家庭并不是各種心理問題的根源, “原生家庭論”在如今已經成為一個具有“網紅氣質”的概念,人們在遇到生活中難以排遣的負面情緒時,往往會將童年的不愉快經歷放大化,把自己往原生家庭上套,這樣就可以為自己的缺陷找到一個頗為正當的理由。
但是要想真正了解原生家庭的概念,以及對我們是否有影響,我們還需要從心理學視角去探詢與原生家庭相關的概念。僅僅從原生家庭的概念不是正統心理學所提出,以及研究問題不是主流心理學范疇為判斷標準,來決定原生家庭論的正確性與否是遠遠不夠的。而心理學中環境對后天的影響,以及父母教養方式的作用,和家庭系統都是被廣泛探討的議題,對這三個方面有更深入的理解,也能幫助我們來判斷原生家庭論孰真孰假。
2 環境的影響
根據David G.Myers在《社會心理學》中第一章所提及的“Social influences shape our behavior”,結合日常生活中感觸頗深的“人類是社會性的動物”這一觀念,或許我們可以就此認為家庭環境對個體成長產生一定影響是真實的。大約在個體的幼童階段(4歲以前,或者是學前齡),家庭對于個體的社會化是非常關鍵的,“by providing supportive contexts in which to practice early self-regulatory skills”,一般包括孩子們認識一些社會常識、接觸一些符號、培養社會感情技巧(socio-emotional skills)等。“we speak and think in words we learned from others”,認知行為較成熟的成年人尚且在多項實驗中表現出極強的“從眾性”,這樣的模仿既包含人類積極對社會環境給予的刺激作出學習性反應,也反映了群體壓力的存在。
在美國的一項心理研究中,實驗者通過對101名兒童(9-11歲)及其父母的樣本進行實驗,檢查了兒童對于父母在實驗室中模擬生活沖突的直接反應。他們在3個時間點——父母發生沖突之前、父母發生沖突之后、進行積極的家庭對話之后——記錄孩子的反映和感知到的“arousal responses”。研究發現,兒童的積極影響在父母發生沖突后下降,在積極的家庭對話之后有所上升。在預期父母會發生沖突時孩子便會產生警覺、不安的情緒,于是產生了最初的負面影響的喚醒效應,目睹沖突的過程會讓這種影響持續上升,而在家庭成員進行積極的對話之后,這種影響會有所下降。
3 家庭系統
家庭系統是原生家庭的相近概念之一。Murray Bowen代際模型,Bowen認為家庭中往往存在著兩種張力——歸屬與個體化,這兩種力量無時無刻不在進行推拉抗爭,它們的相持是維護家庭平衡的前提條件。當
它們發生失衡時,家人關系就會走向非常態。在他的情緒關系系統中,有8個相互連鎖的概念——自我分化、三角關系、核心家庭情緒系統、家庭投射過程、情緒阻斷、多代傳遞過程、同胞地位和社會退行。有的學者將其中的概念概括為兩個變量(自我分化、慢性焦慮)一個核心概念(三角關系)。
01 自我分化
每個人身上存在著兩種力量,一種力量推動兒童成長為情緒獨立的、能夠獨立思考的個體,另一種力量則維系著兒童和家庭之間的情緒聯系,由于它們的對抗,沒有人能夠從原生家庭中完全脫離。根據Bowen的觀點,自我分化指的是個體思維和情緒功能的分離,二者的分化程度越大,即自我分化程度越大,個體就越獨立,越可以形成并遵循自身的價值觀,而不會在情緒上受到他人的影響,這些個體就能自由地在家庭和個人周旋,他們成熟、擁有自我信念,能夠享受家庭的溫暖與快樂,但又不會過度陷入家庭情緒。
02 慢性焦慮
當一個人所處的關系系統被干擾,即生活中的某些事情讓家庭氣氛變得緊張時,家庭成員就會產生慢性焦慮。當焦慮水平增加時,成員需要與他人的密切接觸,讓他人給予心靈上的慰藉,如果他人做不到或者不愿做時,焦慮者就會更加焦慮,以致于情緒失控。Bowen認為產生焦慮的水平同人的自我分化水平成正比,越依賴某些特定個體,越容易產生焦慮。
03 三角關系
Bowen認為當家庭中兩個人的關系遇到威脅時,會將第三人拉入系統來降低焦慮程度,維護家庭的穩定。而在這種三角關系中,被卷入的第三者對情況的控制處于弱勢地位,如果三角關系成功地沖淡了焦慮,那么家庭就能夠恢復平靜。反之,如果第三人不能較好地處理沖突雙方的矛盾,那么三角關系很可能會拉入更多的個體,成為連鎖三角關系。
04 教養方式
在心理學研究中,父母的教養方式對孩子人格的影響是雙向的,不僅父母的教養方式可以影響孩子如創造力水平等,孩子的性格也可能促進父母教養方式的轉變,國內研究表明,幼兒的創造性人格與專制型教養方式負相關(寇冬泉,2018),當專制的父母給孩子采取強制性教育,不允許孩子違抗命令時,確實會使孩子天馬行空的想象力被遏制,探究行為也消失,從這個角度看,生活在專制型教養方式下的孩子,確實容易造成成年后的創造性減弱,一定程度上我們的性格確實被原生家庭影響了。
但是父母放任真的能改變我們的人格嗎?其實并不是這樣,研究表明創造性人格各維度與放任型教養都不顯著相關,這說明父母如果沒有精心教導,也沒有嚴格要求,對孩子的創造力培養沒有其到應有的作用。而挑戰型與民主型的教養方式則能夠顯著預測孩子的創造力。因此父母的教養方式,一定程度上確實可以塑造我們以后的人格。
不過也有學者認為,當父母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到家里,看到家里重新粉刷了13遍的墻又被孩子填滿了涂鴉,估計他們再有耐心也難以忍住自己的怒火,因此父母的教養方式與子女的人格特征究竟誰影響誰,也很難有一個明確的答案。但孩子影響父母教養方式的心理學研究較少,從學術角度無法就教養方式的影響路徑方面,反駁“原生家庭論是一場偽科學”的觀點。
05 基因影響路徑
除了支持“原生家庭論”的以上心理學研究,有學者提出了更強有力的不同觀點,那就是基因。綜合部分國內外文獻,認為“家庭環境”具體包括物質、精神兩個維度,物質層面下具體包括家庭年收入、房內設施布置;精神層面下則包含監護人之間的關系、監護人的教育方式、監護人對基本問題的認識。一般地,物質層面的家庭環境對孩子的影響應該需要尋求中介作用,例如年收入過百萬的家庭能夠為孩子提供高于常人的教育、交際(人脈)、財富等起點,孩子的部分觀念便受到了一定的塑造。而教養方式主要通過人格間接影響個體的心理健康等問題(2018.4,《家庭環境、教養方式和人格對青少年心理障礙的影響路徑》),心理健康主要涉及個體心理認知、態度、情感等內容,在“our attitudes predict our behavior”(《social psychology》)這一基礎知識前提下,個體態度會反映在個體行為中,因此我們可以認為教養方式對個體成長有影響,卻影響稍顯微弱,尤其與基因等因素比較起來,進一步地,家庭環境也在個體成長中起著較小的作用。
家庭環境對于個體成長產生的影響大致也是通過基因作用的,而在這一理論背景下,甚至還可以了解到一個較為陌生的事實:個體在家庭環境下的成長并非全是被動的,事實上,家庭教養方式與個體的成長呈現了一種“exchange”,例如粗暴殘酷的教養方式可以預測到幼童高發的破壞性行為等,而同時,本就比較難以管教的“問題兒童”也影響到了教養方式的選擇,或許這看起來十分像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循環困境,然而通過許多權威性文獻對相互作用的變量等回歸分析,我們知道了關鍵在于基因影響了個體行為表現得不同(individual difference),包括cognitive abilities ,disabilities ,psychopathology ,personality等等,這些個體的不同正造成了教養方式的不同,結合對同一家庭環境里成長的兄弟姐妹行為選擇的差異性與教養方式的差異的案例分析,我們可以大膽地認為確實是基因作用機制下,個體因素首先對教養方式產生了巨大影響,由此個體成長受到了不同的“environmental effects”。
另一方面,不止于受教養個體的基因,監護人的基因也影響著他們對教養方式的選擇,從這一點看來,對個體成長影響更多的仍然還是生理性因素。不過,雖然家庭環境通過基因機制影響個體成長已經鮮有爭議,然而在Hiraish、Yamagata、Ando等人對日本和瑞典的比較研究中,發現日本的教養方式選擇較瑞典來說受到基因影響更加顯著,原因在于日本的教育更加重視以孩子為中心,有“因材施教”這一特點,于是,這似乎從文化差異的角度對基因影響教養方式選擇以及家庭環境影響個體成長的路徑提出了一定挑戰,然而事實究竟如何,還有待業內專業人士們不懈努力去探求。
在《Top 10 replicated findings from behavioral genetics》中,我們知道家庭環境對個體成長的影響顯著地受基因影響著(most associations between environmental measures and psychological traits are significantly meditated genetically),同時,大量“雙胞胎實驗”也說明了對個體成長起著決定性以及長期性的影響還是個體的基因,例如在測量的相似性上,基因近似的雙胞胎比在同一個家庭里的兄弟姐妹(fraternal)更具有心理和行為上的相似性,而一些新聞報道中也往往出現“分養在異國的雙胞胎仍在人生發展的行為選擇上呈現高度相似”等事件。另外,一些家庭中的“問題兒童”在進入學校后進行長期跟蹤調查,發現也并沒有持久保留這種問題的風險。(《Interactions between maternal parenting and children’s early disruptive behavior》)
這些理論和事實無不表明著,最終影響個體成長的并非家庭環境,而是基因選擇,在這一點上,“原生家庭論”受到學者的質疑。然而,家庭環境對個體影響雖是較為短期的,卻在個體成長的前一兩個階段(尤其學前)能夠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
06 家庭理論的本土化應用
從以上的實驗看出,父母的沖突會對孩子的心理產生直接的負面影響(焦慮、警覺、不安、抑郁),而事后父母如果與孩子進行積極溝通交流,這種負面的影響就會有所下降。但在中國的家庭環境中又是另一種情況。在中國的家庭中存在一種獨特的現象——傳統家庭倫理。中國社會深受儒家文化的影響,尊崇家庭本位,即使在現代社會這種影響也揮之不去。家庭關系構成了儒家所強調的“人倫”,在尊卑有序的環境下,長輩對家庭成員的個體行為具有很強的話語權,在父母與子女發生沖突之后,父母往往不會考慮主動認錯并修復關系。這種家長制作風往往使得子女的個性難以發揮,“自我分化”的過程受到了家長的阻礙,孩子在遇到困難時往往想到求助于父母,而很難達到精神上的獨立,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弗洛伊德人格理論中的“無意識”。在自我分化程度較低的情況下,孩子對父母的依戀程度較強,當父母與自己的關系被破壞時更容易產生焦慮的情緒,如果長期得不到父母的安慰與認可,就會形成“習得性無助”,自我價值感、自尊感大大削弱。
在父母這種持續的、有意或者無意地、有聲活著無聲地否定下,孩子就成為維護家庭穩定關系的“犧牲子”,認為自己活在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是一個錯誤,這就是精神分析醫生薩巴斯提出的“特定犧牲子”理論。另一個理論——替罪羊理論所持的觀點類似,主要內容為:子女在成長到青春期時,會開始嘗試自立,而這種家長制作風的家庭會將這種嘗試獨立的行為視為叛逆,并作出種種阻礙,來維系家庭系統的病態平衡,在這種病態產生嚴重惡果之前父母的任何一方都不會真正想著去解決問題,他們只是想找一個替罪羊出來,把責任強加給他/她,于是子女就不幸地成為家庭沖突的受害者。如果這種情緒長期積壓,會導致青少年采取自殘、自殺等極端手段。
更為嚴重的是,家庭沖突還會產生代際影響。在這種病態家庭環境中成長的子女沒能完成自我分化的過程,而父母在兒童面前的表現是對兒童最直觀的刺激,他們會學習模仿父母的教育模式,并在教育自己子女的過程中表現出類似行為,把對父母的敵意、失落、憤怒轉嫁給子女。于是在代際效應的作用下,這種負面影響一代代傳遞下去,家庭環境的作用效果就從一代延伸到了多代。
07 結論
從以上的分析看出,家庭環境會直接作用到個體的自我分化過程,健康的自我分化會反作用于家庭關系,形成和諧共處的家庭模式。但在傳統家庭倫理作用下的家長制家庭中,個體將無法完成自我分化,當分化程度很低的時候,個體會產生對家庭其他成員的過度依賴,當父母不能滿足子女的依戀需求或者行為稍有背離這種依戀,子女便會產生焦慮不安的情緒,這種情緒如果長時間壓制、得不到緩解,就會造成抑郁的心理,甚至自殺。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還會影響到更多的后代,形成代際效應。
但同時要注意,家庭的影響并不是全部的,家庭環境確實能夠通過基因作用對個體在前期階段的成長中產生影響,父母的教養方式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預測孩子的后天性格,外在的社會環境更有可能改變孩子在后天社會化過程中的個體塑造方式,但在特定的時間段并不能忽略基因的影響。因此到底看待原生家庭如何對自我的影響,還應該從基因和家庭幾個方面辯證的看待,既不能當問題來臨時,把全部困難推給“原生家庭論”做擋箭牌,從而否定個人努力的作用,也不能把基因決定的作用過度放大化而喪失自身的能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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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張雪兒
摘自 :心理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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