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區、超市、菜市場、酒店等公共場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員的勸導佩戴口罩的;
2.出入小區、超市、菜市場、酒店等有關場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絕配合身份登記規定的;
3.經過疫情防控卡點的車輛和人員,以沖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點工作人員檢查的;
4.納入核酸檢測范圍的人群,不參加統一組織的核酸檢測的;
5.封控、封閉小區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違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擅自外出、聚集的;
6.健康碼為黃碼、紅碼的人員,不按照規定居家健康監測或者集中隔離觀察的;
7.疫情防控期間,居民違反規定外出參加打牌、餐飲、娛樂等聚集活動,經勸阻無效的;
8.疫情防控期間,在家庭住所開設輔導班、棋牌檔、麻將室,違規售賣感冒發熱藥品等;
9.集中隔離結束后,不按照規定接受健康監測和管理,經勸阻無效的;
10.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尤其是重點地區旅居史)、隱瞞與確診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
11.在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從事傳染病防治的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傳播或者流行的;
12.居民和企業不配合開展疫情防控相關的消毒工作,經勸阻無效的,13.拒絕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門開展的疫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的;
14.疫情期間,惡意囤積、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的;
15.違反疫情防控規定,亂扔口罩、防護服等醫療防護用品等;
16.對拒絕或者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
17.在疫情期間,故意傳播新冠肺炎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
18.具有發熱、干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的人員,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發熱門診就醫,經勸阻無效的;
19.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
20.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用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等醫用器材的;
21.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
22.疫情防控期間,編造虛假疫情信息,在網絡等公眾場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還幫助散布和傳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