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教學質量評價體系,保證學院領導干部和教學管理人員深入教學第一線,全面了解和掌握教學動態,及時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院領導、系部領導、有關職能部門領導和教學管理人員,每學期必須保證一定時間深入教學第一線,了解和掌握教學情況,檢查教師教學行為規范落實情況。
第二章 聽課方式和范圍
第三條 聽課方式以隨機、隨堂聽課為主,各部門也可組織重點聽課、聯合聽課等多種形式進行,學院一般不做統一安排。除教學觀摩課、公開課外,聽課前不得預先通知授課教師。
第四條 學院領導、學院教育教學主管部門以全院范圍內的公共課為主,系部負責人以本系部的專業課為主,并有計劃地檢查本系部教師的授課情況。
第五條 院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次,學院教育教學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系部負責人每人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次,教研室主任每學期要對教研室所有教師(包括兼職教師)聽課不少于1次。
第三章 管理及要求
第六條 聽課人員必須在上課前進入教室,并向授課教師作示意說明。不得遲到、早退,課中不得接打電話,尊重教師,遵守課堂紀律,保持良好課堂秩序。
第七條 每次聽課時間至少應一節課,聽課過程中,應注意觀察教師上課和學生聽課的基本情況、教室設備和環境情況,發現的問題應直接向教務處反映,由教務處反饋到相關職能部門。
第八條 聽課人員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檢查教師的課堂準備情況,對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與手段、教學效果做出評價,實事求是地填寫《漯河食品職業學院聽課記錄表》。
第九條 聽課結束后,聽課人員應對任課教師的課堂教學情況進行反饋,提出合理化建議,幫助教師不斷提高教學效果,提高教學質量。
第十條 領導干部聽課作為領導干部基本崗位職責,納入干部考核,教務處定期公布聽課情況,聽課評價將納入教師的教學質量綜合評價中。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