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9-29 09:40: 瀏覽量:
為建立正常的實踐教學秩序,進一步明確實踐教學教師工作規范,根據《漯河食品職業學院教師教學工作規范》,制定本規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實踐教學是實現高職培養目標的主體教學形式之一,也是高職教育辦出成效、辦出特色的關鍵。本規定所指實踐教學形式包括實訓、認識實習、崗位實習、上機訓練、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社會調研、公益勞動實踐等實踐教學環節。
第二條 實踐教學的根本任務是:通過對學生進行技能訓練,提高學生技能操作水平。同時,培養學生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愛崗敬業的工作作風、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三條 實踐教學內容要與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標準相結合,加強我院學生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全面施行雙證制,將學生的技能鑒定考核成績與畢業證書掛鉤。
第二章 教學任務
第四條 專任實訓教師,在承擔本系部實訓教學任務的同時,還應承擔外系有關教學任務。
兼職實訓教師,在學院有關部門批準錄用后,應服從各系部安排,承擔系部及教研室下達的實訓教學任務。
第五條 為保證實訓教學任務的落實,專任教師不得因非健康原因在規定的教學工作量以內拒受教學任務,在現有教師無法滿足實踐教學要求的情況下,各系應及時上報所需專任或兼職教師數量。
六條 鼓勵實訓教師擔任有關技能理論課程,使學生所學的技能理論知識與實訓內容緊密結合,邊學邊做,增強實踐教學效果。
第七條 鼓勵教師自編教材或實訓指導書進行實踐課教學。自編實訓教材時,教師應針對本地區經濟發展、崗位所需等實際情況編寫。實訓指導書編寫規范按文件執行。
第八條 在實訓教學計劃制定后,實訓教師應制定每一個實訓項目的實訓教學大綱,明確規定實訓要求,實訓指導教師要根據實踐要求制定本次實訓教學日歷和本組實訓安排表。
第三章 實訓前工作
第九條 實訓前,教師應明確本門課程或該實訓項目的要求及在實訓過程中的注意事項,精心安排實踐內容,提前準備好實訓所需的各種儀器、設備、材料等。
第十條 實踐課強調與相關理論知識緊密結合,上課前,教師應準確把握與該實訓內容相關的理論知識,把理論知識的講解和應用貫穿于整個實訓過程中,加強對學生在實訓中存在問題的解答和指導。
第十一條 加強社會調研,廣泛收集同本實訓項目有關的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等第一線的技術資料,逐步把典型的、與崗位相關的專業技術知識引入實踐教學中,實行案例教學。
第四章 實訓過程
第十二條 任課教師必須嚴格執行實訓教學日歷所規定的內容,不得因個人的熟練程度隨意修正;對教學過程中確實存在的不合理成份,應提出修改意見,經系部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 實踐教學過程的內容原則上要求層次較為明確,第一階段是入門階段(基本技能為主),以實訓教師示范教學為主,學生跟著教師邊看、邊聽、邊動手,強調學生掌握技能的能力和動作的規范;第二階段是專題技能階段,以教師指導、分析與啟發為主,教師應給學生布置典型習題進行練習,并要求學生獨立完成實踐內容,這一階段側重于培養學生獨立分析、處理問題能力。各系部應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增加具有現實崗位要求的崗前培訓,有針對性地選擇當地各相關行業的產品進行案例教學,在開展產、學、研的同時適當安排學生上崗訓練。教師要加強對學生的質量、安全、生產成本及生產效率意識的培養,規范學生操作動作,以實際崗位要求水平指導學生,提高學生技能操作水平和崗位適應性。
第十四條 在實踐教學過程中,教師的講授示范課時與學生動手實踐課時比例要適當,編排要合理。既不能隨意壓縮課題,影響學生技能知識的掌握;又不能簡單重復,使學生產生厭倦心態。尤其在實踐教學過程的第二階段,應根據學生掌握的情況適當增加新的訓練內容。
第十五條 在實訓教學過程中,教師要充分使用教學資源,采用多媒體、軟件模擬等多種形式的教學手段,采取啟發、分析、示范、演示、總結各種教學方法,激發學生實訓興趣。
在保障正常實訓教學秩序的前提下,教師應鼓勵學生相互交流、討論,使學生在有限時間內,掌握不同方式、不同條件下的實習內容。
第十六條 實訓課程開始時,教師應宣布實訓紀律及實訓有關規章制度,并要求學生在實訓中嚴格遵守;實訓中,教師要充分強調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每次實訓結束后,教師應組織學生清理實場所和整理儀器設備,認真檢查儀器設備的完好情況,并如實做好記錄,如有儀器設備損壞、丟失情況,應及時將丟失、損壞原因上報設備與實訓管理相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每次(或每天)實訓結束后,教師應嚴格要求學生填寫實訓報告,著重記錄本次實訓過程、心得體會或感受。通過批改學生實習報告,發現學生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實訓過程中,給予現場糾正、并進行重點解釋和指導。在完成整個實訓環節后,教師應將實習報告情況反映在學生實訓成績中,各系實訓室負責人應定期組織實訓教師進行討論,分析問題存在原因,改進教學方法,逐步完善實訓教學體系,提高實訓教學效果。
第十八條 各實踐課教師應提前準備好本實訓環節所用的教學參考資料,以保證實踐教學的順利進行。
第十九條 教師應提前將實訓項目通知學生,布置預習任務。實訓教師應認真檢查學生的預習情況,未按要求預習的學生,不能進行實訓。
第二十條 實訓開始時,教師須將本實訓環節的各項要求逐項、明確地列出,讓學生在實訓中對照項目查找不足。教師要對本次實訓情況作出總結,對實際操作中容易出現的問題重點講解、反復強調,逐步增加學生的分析能力。
第五章 實踐教學考核與成績評定
第二十一條 各實踐教學環節的考核辦法。各實踐教學部門根據各專業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的要求,按實踐教學內容制定相應的具體考核辦法。
第二十二條 實踐教學成績的評定。各實踐教學部門根據各實踐教學環節特點和各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制定可操作的評分細則,交由教務處審核備案,報教學院長批準執行。實踐教學成績實行百分制。
第二十三條 實踐教學成績的記載。單獨設置的實訓和實習課及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單獨記載,隨專業課開設的實訓、實習、上機訓練、課程設計等實踐教學成績記入專業課總分,公益服務實踐課成績記入政治課成績中。
第六章 教研活動
第二十四條 實訓室要組織教師從事教研活動,通過開展觀摩教學、公開課等形式多樣的教學活動,讓教師之間加強交流、相互學習、充實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
第二十五條 實訓室要積極建立與社會的聯系,使實訓教學盡快成為產學一體化的模式。
第二十六條 鼓勵教師自制教學儀器設備或改造實訓裝置,積極帶動學生參與小發明、技術革新活動,對表現突出者,依據實際情況,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二十七條 各系部應有實訓教師到企業實際崗位鍛煉總計劃和年度計劃,使青年教師盡快掌握崗位技能,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對已參加過崗位鍛煉的教師,也應適當安排進行崗位適應性訓練,以適應經濟技術發展要求。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范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