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漯河食品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漯河食品職業學院轉學規定》等文件要求,經學生個人申請,系部審核,招生處、學生處復核,報校領導審批同意,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擬同意何朝陽同學的轉學申請,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公示期七個工作日(2021年1月9日至1月16日)。
若有異議,請實名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學生處反映,否則不予受理。
地 點:E樓2樓209室
電 話:0395-3265011(工作日9:00-17:00)
附件: 何朝陽同學基本情況
考生號 | 姓名 | 轉入學校 | 轉入專業 | 轉學理由 |
20411601112375 | 何朝陽 | 河南牧業經濟學院 | 電子商務 (中外合作辦學) | 因水土不服導致腹瀉、皮疹等癥狀,無法在我校繼續學習 |
學生處
2021-1-8